关于组织本科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关于<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试行方案)>实施办法》精神要求,各高校每年应对大学生进行室内项目和室外项目体质健康测试,受测学生的成绩记入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》,并放入学生档案,测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方可毕业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特安排2016级、2017级学生进行室内体质健康测试。各学院务必督促各班班长按照要求组织学生前往测试场地进行测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试时间
2019年3月18日至6月7日。具体安排见附件。
(上午08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
二、测试地点
湘潭大学体育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
三、测试项目
身高体重(男、女);肺活量(男、女);坐位体前屈(男、女);
立定跳远(男、女);引体向上(男);一分钟仰卧起坐(女)。
四、测试要求
1.测试前,学生须认真阅读测试流程及测试要求。学生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参加测试,没有携带证件者,不得参加测试。
2.室内测试时需注意,各学院务必督促各班班长提前预约(预约电话:谭老师13789325948,各班级电话预约时间只在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2:00-14:00、晚上19:00-21:00以及周六、周日的09:00-21:00进行,按照要求组织学生前往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进行测试,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不再另行安排,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。
3.测试学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,凡发现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冒名顶替等行为,一律取消相关人员的测试资格,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4.学生因伤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缓测或免予执行< 标准>的申请,并附医疗单位证明,申请表交体质健康测试中心。免测由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王老师按< 标准>审查认定,符合免测条件的可暂缓或免于执行《标准》,并填写《免于执行<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(申请表下载地址:http://tjb.web.xtu.edu.cn:8082/),存入学生档案。已提交过免测申请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申请表,申请提交缓测的同学仍按要求实施办理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于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免测。
5.学生测试时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,并提前做好准备活动,测试前一天应充分保证休息,保证良好的身体状态,不得熬夜,不得空腹参加测试。
2:2017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室内项目测试安排表
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
2019年4月22日
附件1 2016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室内项目测试安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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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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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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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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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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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8日-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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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周至第七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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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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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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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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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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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管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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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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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(毛泽东学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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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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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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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6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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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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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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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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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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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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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1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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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工程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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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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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与新闻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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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7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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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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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1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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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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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5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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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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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9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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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
|
279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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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|
2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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碧泉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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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7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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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湘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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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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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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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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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5日-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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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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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与资源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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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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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 2017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室内项目测试安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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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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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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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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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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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2日-5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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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周至第十二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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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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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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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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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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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管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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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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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学院
|
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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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(毛泽东学院)
|
68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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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
|
397
|
|
外国语学院
|
338
|
|
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
|
239
|
|
化学学院
|
326
|
|
机械工程学院
|
516
|
|
文学与新闻学院
|
309
|
|
商学院
|
1079
|
|
艺术学院
|
189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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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学院
|
704
|
|
兴湘学院
|
1329
|
|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
|
303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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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|
339
|
|
碧泉书院
|
1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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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0日-5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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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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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与资源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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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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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7日-6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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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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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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